问题解答
1、拟生产常见的那种无创的BIS脑电电极,外形类似一次性使用脑电电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中图3或图4的多片结构,是不是可以不要求微生物限度?是必须每个脑电电极都需要技术要求中写微生物限度要求吗?判断标准是什么? 接触创口的要有要求,接触完整皮肤的可以没有要求吗?
答:对于您描述的“无创BIS脑电电极”(仅接触完整皮肤),通常不需要在技术要求中规定微生物限度要求。
判断标准与分析(1)判断依据:产品的预期用途与接触部位接触创口/黏膜/破损皮肤的器械:这类产品直接与人体内部组织或非完整皮肤接触,存在明确的感染风险。根据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》及无菌医疗器械相关管理规范,此类产品通常被界定为无菌医疗器械,其技术要求中必须包含无菌指标(而非简单的微生物限度),且生产环境、灭菌工艺均需经过严格验证。接触完整皮肤的器械:完整皮肤具有天然的屏障功能,微生物感染风险极低。根据医疗器械分类和监管惯例,这类产品通常不强制要求在技术要求中设定微生物限度指标。
(2)针对咨询产品的具体分析(无创BIS脑电电极)产品类型:提到的“无创BIS脑电电极”,外形类似“一次性使用脑电电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”中的多片结构,其典型用途是贴附于额头等完整皮肤表面,用于监测脑电信号。法规逻辑:这类产品属于“表面接触器械”,风险等级较低。除非产品明确宣称“无菌”或“具有抗菌功能”,否则一般不需要在技术要求中写入微生物限度。例外情况:如果您的产品在说明书中明确标注了“无菌”或“微生物控制”等宣称,则必须提供相应的验证资料,并在技术要求中规定相关指标。
总结与建议 不需要:对于您描述的、仅接触完整皮肤的无创BIS脑电电极,不需要在技术要求中规定微生物限度要求。 需要:如果产品预期接触创口、黏膜或破损皮肤,则必须规定无菌要求(而非微生物限度)。
2、建立产品初始污染菌的检验方法,采用药典中的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,发现回收率达不到药典要求的50-200%,我们采用药典中未包含的细菌总数显色培养基,经验证,回收率可以达到50%以上,那么采用这种培养基,在今后的监督检查中能不能被药监局检查员认可,谢谢
答:根据《非无菌产品微生物检查:控制菌检查法》《北京市医疗器械无菌检验检查要点指南(2023版)》等相关要求,可采用替代的微生物检查法,但必须证明替代方法等效于药典规定的检查方法。企业应完成显色培养基适用性检查,并开展TSA与显色培养基的方法比对验证,证明显色培养基与TSA方法等效、检出能力相当或更优国家药典委员会。同时,企业应将显色培养基作为替代方法纳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管理。
原文链接:https://yjj.beijing.gov.cn/hudong/xinxiang/yjj/sindex/xx-yjj.html